本周最新研究报告发布(1.19-1.23)
2015-01-23 | 文章来源:中股价值线 | 成为付费会员
2015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根据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统计,2015年1-11月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达27.92万辆,占汽车总产量的比例达到1.26%。销量方面,据中汽协统计,2015年1-10月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17.11万辆,占汽车总销量的0.88%。一般而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可以分为产业酝酿期、产业导入期、产业成长期等阶段。具体来说,当新能源汽车占汽车市场的比例达到1%时,新能源汽车市场导入期结束。从当前新能源汽车产销情况来看,我国即将由新能源汽车产业导入期进入产业成长期,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面临转型。
根据新兴产业发展的一般经验,当新兴产业进入成长期之后,由于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越来越熟悉,对新产品的知晓程度和接受程度也将不断提高。于是,越来越多的潜在消费者转变为消费者。随着消费者数量的快速攀升,它们对新产品的需求也将快速扩张。在这种需求的拉动下,作为新产品研发和生产主体的企业也将向市场提供更多的产品。为获取更多的价值,这些企业将不断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和降低生产成本来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新产品,从而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而由此导致的新产品性能提升、购买和使用成本降低以及使用便利性的提高,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接受程度,这又进一步导致消费需求的扩张。这种势头将不断强化和加速,直至一些企业在新兴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其产品的性能和成本优于其它企业,并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为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和加快产业发展,我国在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技术研发方面的支持主要包括对新能源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的支持,以及对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工程化、产业化的支持等;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方面的支持主要有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动力蓄电池企业规范条件等;新能源汽车产品购买方面的支持主要有购车补贴、免征购置税及车船税,以及面向2016-2020年的购车补贴大退坡等;新能源汽车产品使用方面的支持主要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奖励的相关措施、用电价格优惠、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解除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等。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面临的问题
国家层面出台的上述支持政策在提高新能源汽车企业产业化能力、产品性能,以及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其中的一些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程加快等原因,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政策落实不到位。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一些支持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虽然国务院已在2015年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但出台专门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的城市仍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少数城市。用电价格方面,继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目前只有十几个城市和地区明确了充电服务价格。
产品过于依赖补贴。由于当前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这导致一些整车企业在进行产品研发生产决策时,更多地考虑如何获取补贴,而非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例如,新能源商用车2015年同比增长11倍,但其中有79%是6—8米的中巴车型,12米及以上车型只占2%,10米以上车型只有21%。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大部分集中在6—8米这一细分车型上,显然是过高的购车补贴导致了这种超常规的增长。
生产配套网络滞后。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快速提升,动力电池供应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这是因为,我国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配套需求的动力电池企业数量较少,其投产周期也较长。目前,国内满足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且能够实现规模生产的动力电池企业只有比亚迪、国轩、力神、ATL等十几家。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快速扩张,势必要求动力电池企业尽快实现产能扩张。但动力电池投产周期较长,从开始投资到产出成品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
充电服务发展滞后。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40万辆左右。然而,目前全国已建成的充换电站只有3600座,公共充电桩只有4.9万个,与消费者的充电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并且,由于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地点与消费者充电集中区错位、充电设施之间互联互通性低等原因,一些已建成的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较低,充电服务缺口进一步加剧。
消费者知晓程度低。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加,但面对庞大的潜在市场,除北京、上海等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为集中的大城市之外,其它地区的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知晓程度仍然较低。根据《中国汽车消费者白皮书》的调查结果,虽然上海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产品及政策的知晓程度达到76%,但全国消费者知晓程度的平均水平仅为54%。由于对新能源汽车缺乏充分了解,一些消费者群体对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和使用成本等优势缺乏客观认识,甚至导致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偏见。
国家层面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调整的建议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顺利实现从产业导入期向产业成长期转型,国家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需要在一些重点环节进行调整:
提高消费者知晓程度。2015年1-11月,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比例超过60%。这说明,私人消费者需求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拉动作用成为主导。为此,有必要通过提高私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知晓程度,扩大新能源汽车潜在消费者规模,进而将私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释放。为提高消费者知晓程度,国家层面有必要统筹规划,引导消费者知晓程度较低地区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产品及政策的知晓程度。例如,鼓励和引导这些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激励本地企事业单位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等。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满足潜在消费者多样化的购车需求,国家层面应积极营造有利环境,打造多元化、一体化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一方面,给予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不同技术类型,高、中、低档等不同市场定位,以及自主品牌、合资品牌、外资品牌等不同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平等进入市场的机会,形成多元化的市场;另一方面,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实现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产品在不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通,构建一体化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提高消费者使用便利性。着力破除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体制机制瓶颈,鼓励具有较强充电服务能力的建设及运营主体进入充电服务领域,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建设和运营服务。以发展壮大充电服务业为目标,鼓励和引导充电服务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扶持性电价政策,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区域性充电服务价格配套政策。取消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通行等方面的便利。建立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报废及动力电池回收制度,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保障机制。
打造世界知名企业和产品。新能源汽车产业成长期的产业规模扩张,将为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也为我国建设汽车强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国应积极把握这种机遇,打造一批世界知名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国家支持政策应以提升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加大对产业化能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产业化技术研发、生产规模扩张、投融资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国际化战略等方面进行大力支持和引导。
根据新兴产业发展的一般经验,当新兴产业进入成长期之后,由于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越来越熟悉,对新产品的知晓程度和接受程度也将不断提高。于是,越来越多的潜在消费者转变为消费者。随着消费者数量的快速攀升,它们对新产品的需求也将快速扩张。在这种需求的拉动下,作为新产品研发和生产主体的企业也将向市场提供更多的产品。为获取更多的价值,这些企业将不断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和降低生产成本来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新产品,从而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而由此导致的新产品性能提升、购买和使用成本降低以及使用便利性的提高,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接受程度,这又进一步导致消费需求的扩张。这种势头将不断强化和加速,直至一些企业在新兴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其产品的性能和成本优于其它企业,并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为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和加快产业发展,我国在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技术研发方面的支持主要包括对新能源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的支持,以及对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工程化、产业化的支持等;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方面的支持主要有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动力蓄电池企业规范条件等;新能源汽车产品购买方面的支持主要有购车补贴、免征购置税及车船税,以及面向2016-2020年的购车补贴大退坡等;新能源汽车产品使用方面的支持主要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奖励的相关措施、用电价格优惠、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解除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等。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面临的问题
国家层面出台的上述支持政策在提高新能源汽车企业产业化能力、产品性能,以及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其中的一些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程加快等原因,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政策落实不到位。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一些支持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虽然国务院已在2015年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但出台专门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的城市仍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少数城市。用电价格方面,继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目前只有十几个城市和地区明确了充电服务价格。
产品过于依赖补贴。由于当前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这导致一些整车企业在进行产品研发生产决策时,更多地考虑如何获取补贴,而非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例如,新能源商用车2015年同比增长11倍,但其中有79%是6—8米的中巴车型,12米及以上车型只占2%,10米以上车型只有21%。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大部分集中在6—8米这一细分车型上,显然是过高的购车补贴导致了这种超常规的增长。
生产配套网络滞后。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快速提升,动力电池供应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这是因为,我国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配套需求的动力电池企业数量较少,其投产周期也较长。目前,国内满足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且能够实现规模生产的动力电池企业只有比亚迪、国轩、力神、ATL等十几家。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快速扩张,势必要求动力电池企业尽快实现产能扩张。但动力电池投产周期较长,从开始投资到产出成品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
充电服务发展滞后。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40万辆左右。然而,目前全国已建成的充换电站只有3600座,公共充电桩只有4.9万个,与消费者的充电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并且,由于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地点与消费者充电集中区错位、充电设施之间互联互通性低等原因,一些已建成的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较低,充电服务缺口进一步加剧。
消费者知晓程度低。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加,但面对庞大的潜在市场,除北京、上海等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为集中的大城市之外,其它地区的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知晓程度仍然较低。根据《中国汽车消费者白皮书》的调查结果,虽然上海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产品及政策的知晓程度达到76%,但全国消费者知晓程度的平均水平仅为54%。由于对新能源汽车缺乏充分了解,一些消费者群体对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和使用成本等优势缺乏客观认识,甚至导致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偏见。
国家层面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调整的建议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顺利实现从产业导入期向产业成长期转型,国家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需要在一些重点环节进行调整:
提高消费者知晓程度。2015年1-11月,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比例超过60%。这说明,私人消费者需求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拉动作用成为主导。为此,有必要通过提高私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知晓程度,扩大新能源汽车潜在消费者规模,进而将私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释放。为提高消费者知晓程度,国家层面有必要统筹规划,引导消费者知晓程度较低地区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产品及政策的知晓程度。例如,鼓励和引导这些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激励本地企事业单位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等。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满足潜在消费者多样化的购车需求,国家层面应积极营造有利环境,打造多元化、一体化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一方面,给予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不同技术类型,高、中、低档等不同市场定位,以及自主品牌、合资品牌、外资品牌等不同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平等进入市场的机会,形成多元化的市场;另一方面,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实现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产品在不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通,构建一体化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提高消费者使用便利性。着力破除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体制机制瓶颈,鼓励具有较强充电服务能力的建设及运营主体进入充电服务领域,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建设和运营服务。以发展壮大充电服务业为目标,鼓励和引导充电服务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扶持性电价政策,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区域性充电服务价格配套政策。取消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通行等方面的便利。建立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报废及动力电池回收制度,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保障机制。
打造世界知名企业和产品。新能源汽车产业成长期的产业规模扩张,将为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也为我国建设汽车强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国应积极把握这种机遇,打造一批世界知名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国家支持政策应以提升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加大对产业化能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产业化技术研发、生产规模扩张、投融资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国际化战略等方面进行大力支持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