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持续积极扩张,巩固龙头地位
2014-11-20 | 文章来源:中股价值线 | 成为付费会员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形成机制,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
目前,我国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依据的是原国家计委公布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对机场、车站、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对商场、宾馆和写字楼等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虽然该办法对引导我国城市交通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国内的大多数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采用市场调节价的比例不高,导致大多数城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总体水平偏低,停车经营企业合理利润得不到保障,不利于停车产业的发展。
早在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收费价格、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应该说,随着汽车在我国的普及,城市停车泊位的缺口越来越大,停车产业极具发展前景。可是,一直以来,社会资本对投资停车场缺乏热情,究其原因,除了土地取得成本过高等之外,停车服务收费的标准过低,社会资本担心投资回收期过长。
此次《意见》表示,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坚持市场取向,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的服务收费,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坚持改革创新,改进政府定价规则和办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意见》指出,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其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的收费管理方式。《意见》要求,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要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收费标准调整与财政投入协调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成本、供求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可以预见,随着《意见》的实施,今后的停车服务收费,会在继续完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调节定价范围,这将进一步增加停车设施的供给,促进停车产业的发展,有效缓解停车位供给不足。同时,也有利于有效配置停车场资源,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
但也应该注意,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要想发挥出良好效果,还需与城市规划等其他政策相衔接,比如,在地铁、重点公交场站附近规划的停车场,应该实施比较优惠的收费政策,而非采取更加市场化的收费,以此来引导人们改变出行方式。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放开停车服务收费后,短期内,停车服务收费的价格可能会出现上涨,对此,要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管,通过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的价格秩序,防止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不合理涨价。
目前,我国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依据的是原国家计委公布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对机场、车站、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对商场、宾馆和写字楼等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虽然该办法对引导我国城市交通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国内的大多数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采用市场调节价的比例不高,导致大多数城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总体水平偏低,停车经营企业合理利润得不到保障,不利于停车产业的发展。
早在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收费价格、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应该说,随着汽车在我国的普及,城市停车泊位的缺口越来越大,停车产业极具发展前景。可是,一直以来,社会资本对投资停车场缺乏热情,究其原因,除了土地取得成本过高等之外,停车服务收费的标准过低,社会资本担心投资回收期过长。
此次《意见》表示,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坚持市场取向,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的服务收费,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坚持改革创新,改进政府定价规则和办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意见》指出,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其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的收费管理方式。《意见》要求,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要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收费标准调整与财政投入协调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成本、供求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可以预见,随着《意见》的实施,今后的停车服务收费,会在继续完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调节定价范围,这将进一步增加停车设施的供给,促进停车产业的发展,有效缓解停车位供给不足。同时,也有利于有效配置停车场资源,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
但也应该注意,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要想发挥出良好效果,还需与城市规划等其他政策相衔接,比如,在地铁、重点公交场站附近规划的停车场,应该实施比较优惠的收费政策,而非采取更加市场化的收费,以此来引导人们改变出行方式。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放开停车服务收费后,短期内,停车服务收费的价格可能会出现上涨,对此,要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管,通过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的价格秩序,防止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不合理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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